2024年春季衡阳市实验中学收费标准及缴费办法

根据衡发改价费〔2024〕3号、4号,湘发改价费规〔2024〕89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衡阳市实验中学部分服务性收费标准的复函》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春季开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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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校免交学杂费、教科书费。

  (2)本校按照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承诺不强制、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

  (3)本校对自愿要求在学生食堂就餐的学生按“保本不营利”原则收取伙食费,学生及家长自行向餐卡内充值。

  (4)本校对自愿要求在学校住宿的学生收取住宿费,另预收宿舍空调维护费和电费100元,宿舍热水费100元。

  (5)本校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统一无偿代购作业本、教辅材料,严格执行“一科一辅”的教辅教材政策,另文件内学法大视野、暑假作业及填充图册等由学生自愿征订(七年级71.08元、八年级33.91元)。

  (6)本校遵循学生自愿原则,主动公开课后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自主选课。

  (7)根据衡发改价费【2024】3号、4号、衡教通【2023】123号、124号等文件精神,刊物、实验报告、阅读活动等书籍由学生自愿征订。

  (8)校外活动费和研学实践费据实即时结算,暂不收取。

  (9)本校确保广大学生权益,承诺不违背国家规定的教育收费政策。

(10)收费依据:衡发改价费【2024】3号、衡发改价费【2024】4号。


  (一)交费流程

  (1)扫二维码,进入教育缴费查询界面。(2)输入学生姓名、学生身份证号码,进行交费。

  (二)自愿购买扫码项目

  (三)缴费时间

  根据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统一安排,我校实行网上缴费。请全校所有学生务必在开学第一周缴清杂费及代收费项目。



  咨询监督电话:


  衡阳市发展改革委:8863013

  衡阳市财政局:8867679

  衡阳市教育局:8811460

  投诉举报电话:12345




  衡阳市实验中学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