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验证对象
填报我校志愿的小学毕业生。
二、验证时间
7月10日—1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具体安排如下:
7月10日,服务区内红湘路以东区域学生参加验证;
7月11日,服务区内红湘路以西区域学生参加验证;
7月12日,外地回衡生及非市城区学籍的随迁子女参加验证。
我校招生服务区划分如下:蒸湘中路以西,常胜西路连静园路转解放中路以北、蔡伦大道以东、船山中路以南所围成的区域。
三、验证地点
衡阳市实验中学(蒸湘区太平小区127栋)教学楼一楼335、336班教室。
四、证件准备
(一)第一类:具有市城区户籍及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在验证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网上报名表(监护人签好字)。
2、户口簿和身份证。小学毕业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3、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1)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
(2)小学毕业生父母无房且与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同户同住,学生父母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及社区证明;
(3)小学毕业生父母暂未获得房屋不动产权证,须提供房屋网签(买卖)合同和付款凭证;
(4)小学毕业生父母无房以实际居住地为准,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社区证明。
(二)第二类:具有市城区学籍的随迁子女在验证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网上报名表(监护人签好字)。
2、户口簿和身份证。小学毕业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3、居住证:随迁人员在本市的有效《居住证》。
4、务工证明:监护人(父母一方即可)在本市城区务工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个人依法连续在本市城区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一年的证明(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学生入学时应在正常缴费状态);个体经营者须提供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学生入学时应在营业状态)。
(三)外地回衡生提交资料同第一类;
非市城区学籍的随迁子女提交资料同第二类。
五、注意事项
请家长朋友们按规定时间准备好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供现场查验,复印件上交,供复核使用)前来核证,天气炎热,注意防暑,注意错峰。
六、咨询电话
招生办 0734-8833661
贺老师 18143388783
衡阳市实验中学
202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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