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实验中学2023级初一新生报名须知

  一、招生对象

  招生服务区内户籍的城区小学毕业生、随迁子女、外地回衡生。

  我校招生服务区划分如下:蒸湘中路以西,常胜西路连静园路转解放中路以北、蔡伦大道以东、船山中路以南所围成的区域。

  非城区学籍小学毕业生请先到蒸湘区教育局(蒸湘区红湘路73号,电话0734-8827561)提交证件资料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

  (一)电脑报名:

  湖南省人民政府官网“一件事一次办”入学主题服务平台:

  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43821/index.htm

  衡阳市中小学招生与考试信息网登录网址:

  http://www.hyzsks.com

  操作流程:

  1、进入网站选择行政区域衡阳

  2、先注册、再登录,下翻至初中入学报名入口,选择衡阳市城区,点击我要报名进入

  3、先学生认证、学生信息确认,然后选择单校划片学校报名,选择蒸湘区—选择衡阳市实验中学,确认提交,最后打印

  (二)手机报名:

  请扫描下载湘易办App

  操作流程:注册、登录—选择一件事一次办—选择入学—办事清单内右滑选择衡阳—同电脑报名操作流程2、3。

  提醒:

  1、只要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即可。

  2、报名系统只在规定时间内开放(报名时间为6月26日—30日)。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市城区户籍及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入学规定。具有市城区户籍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依据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和户籍所在地划分就读片区。家长在学校招生验证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户口簿和身份证。小学毕业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1)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

  (2)小学毕业生父母无房且与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同户同住,学生父母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及社区证明;

  (3)小学毕业生父母暂未获得房屋不动产权证,须提供房屋网签(买卖)合同和付款凭证;

  (4)小学毕业生父母无房以实际居住地为准,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社区证明。

  (二)具有市城区学籍的随迁子女入学规定。随迁人员是指在本城区稳定居住、就业的非本城区户籍人员。家长在学校招生验证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户口簿和身份证。小学毕业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居住证:随迁人员在本市的有效《居住证》。

  3.务工证明:监护人(父母一方即可)在本市城区务工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个人依法连续在本市城区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一年的证明(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学生入学时应在正常缴费状态);个体经营者须提供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学生入学时应在营业状态)。

  (三)外地回衡生(报名条件同第一类)及非市城区学籍的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条件同第二类)。

  四、现场验证

  7月10日—12日,学生家长持报名表格、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蒸湘区太平小区127栋)验证。

  证件准备:

  1、网上报名表

  2、报名条件中所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供现场查验,复印件上交,供复核使用。

  五、领取录取通知书

  7月14-1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请已被我校录取的所有初一新生到我校教学楼一楼领取录取通知书。

  六、咨询电话

  招生办 0734-8833661

  贺老师 18143388783

  衡阳市实验中学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