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章程起草说明

一、起草程序:

依据《湖南省中小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要求和衡阳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章程制定工作的补充通知》精神,我校非常重视学校章程的编写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了由欧立平校长为组长,学校全体领导、中层干部、教师代表为成员的学校章程编写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章程的起草。

编写起草过程中,严格遵循“合法性原则”、“基础性原则”和“特色化原则”,具有规范性,对校内全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普遍的约束力;具有先进性,体现现代教育观念;具有可操作性,既是制定学校其它各项制度的基本依据,也是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框架。针对社会对现代教育的需求,多角度多渠道的收集各方面意见,对学校重大、基本的问题做出全面、原则的规定,统领学校内部管理体系,凸显学校特色,体现学校文化。从2018年3月开始,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章程初稿,经过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向全校师生征求意见,再做修改后交校支委会研究,之后产生提交教代会审议的草案。

二、章程主要内容说明:

衡阳市实验中学校章程共十二章,内容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三章德育管理,第四章心理健康教育管理,第五章校园安全管理,第六章教学管理,第七章教育科研管理,第八章后勤管理,第九章教职工管理,第十章学生管理,第十一章档案、图书资料、信息中心管理,第十二章附则。

三、审议情况:

2018年5月9日,学校召开教代会,大会就章程修订情况进行审议,起草小组负责人就章程的修订情况与主要问题向教代会作了说明。经教代会成员举手表决,一致同意章程修订草案,呈报教育局批准,学校章程制定程序完毕,由学校将章程公告周知后正式实施。

四、起草领导小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