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实验中学督导委员会督导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实验中学督导室组织机构

组   长:邓立云            督  学:曾令华

督导室主任:瞿新华         副主任: 欧阳翔

督导委员:邹金华、王文娟、肖红卫、周文秀、姚舜、刘湘红、赵宏卫

二.学校督导室工作职责

    周金生:副校级督学,主管学校督导工作

    瞿新华:督导室主任,协助周金生副校长抓好学校督导全面工作,主要负责年级组、教研组、教务处、学生处、办公室、总务处、团委、科技中心等各部门的督导工作。

    督导室成员有以下职责

    1.对教师贯彻执行教育政策、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2.对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和教学指导,经常性的对教师进行培训和指导,帮助教师提高业务水平,督导落实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对学校的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有计划地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工作实施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检查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教书育人和完成教学工作任务的情况。

    4.监督和检查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情况;主要是学风、班风建设,班主任培养与建设、学生的行为养成教育、安全教育以及住校生管理等。

    5.监督和检查学校各职能部门支持、服务教学工作情况。

    6.反映各职能部门、各年级和广大师生对教学管理及教学有关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对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

7.监督和检查各职能部门对学校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的计划落实情况。

8、参与完善和推动学校教学督导制度及评估指标体系。